2nd
噸袋生產加工的基礎標準
(1)外觀:
①基布經緯線不允許出現在同一處斷2根的破洞,在100mm2內不允許出現少2根的稀檔,不允許出現明顯錯織。
②基布塗膜不允許出現開裂、缺膜、分層、氣泡、硬塊等復合質量問題。
③縫制要求平直、無脫針、斷線、浮線、無吊針、超針、落針處回針不少於3針。
④吊帶要求等長,偏差為40mm。
⑤印刷圖案、文字、標記正確清晰、位置準確。
(2)性能檢驗:用作出口商品運輸包裝的柔性集裝袋,須進行頂部吊提試驗、傾倒試驗、垂直沖擊跌落試驗、正位試驗、撕裂傳播試驗等。提把式柔性集裝袋只進行垂直沖擊跌落試驗、傾倒試驗及基布測試。
①頂部吊提試驗:以6倍負荷保壓5min。
②垂直沖擊跌落試驗:0.8m高度自由跌落。
③傾倒試驗:0.8m高度拽落架上,吊起活動板一端,使樣袋跌落在地面上。
④正位試驗:吊起靠近地面的單帶或雙帶(如果有四根吊帶),使袋體離開地面。 以上試驗均需袋體、吊帶無破損,內容物無撒漏。
⑤撕裂傳播試驗:袋體上劃一長為100mm與垂線成45°的切口,吊離地面,施加2倍負荷,保持5min。切口傳播長度應不超過原切口長度的25%。
集裝袋是采用聚烯烴樹脂經拉絲織造工藝,再經塗膜後裁切成大小不等的筒狀或片狀基材,然後按設計要求將基材縫制成圓形或方型的袋狀產品。